根据《宜阳县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办法》(宜政〔2021〕7号)和《宜阳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和部件立案结案规范》(宜政办〔2018〕60号),我办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工矿区办事处、各相关单位在3月份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 下面是运行情况的通报:
在3月份,共受理了9288件案件,立案数为9175,立案率达到了98.78%;按期处置数为6615件,按期处置率为89.50%;结案数为8887件,结案率为98.33%;按期结案数为8860件,按期结案率为98.03%。其中,问题来源包括信息采集员上报案件6507件,视频监控上报案件995件,以及自行处置上报案件1786件。
在城市管理部件类方面,共上报了1828件案件,其中立案数为1803件. 上报的部件类别包括市容环境设施、园林绿化设施、拓展部件、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其他部件。具体详情请见下图. 城市管理类部件的受理量前5位分别是...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在城市管理事件类方面,共上报了7798件案件,立案数为7699件。上报的事件类别包括市容环境、街面秩序、宣传广告、突发事件、施工管理和其他事件. 具体详情请见下图. 城市管理类事件的受理量前5位分别是...
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数据,我们发现部分数字化成员单位未能落实数字化信息平台积压案件专题会议的要求,未按期清理本单位数字化信息平台中的积压案件. 而且,多数处置单位仍有较多积压案件未处置. 具体详情请见下表。
| 单位 | 问题数量 || ---- | -------- || 单位1 | 数量1 || 单位2 | 数量2 || 单位3 | 数量3 |
根据《宜阳县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办法》(宜政〔2021〕7号),我们将月度应处置问题数超过30件的单位列入重点单位组,低于30件的单位列入一般单位组. 以下是3月份的考评结果:
本月派发到县移动公司和热力公司的案件既没有处理也没有反馈,当月处置率为零. 因此,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取消了当月评先资格,名次排在末位.
根据考核评比办法,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我们给予重点单位组的县城市管理局通报表扬,给予一般单位组的县工矿区办事处通报表扬. 而对于县移动公司和热力公司,我们进行了通报批评.
为了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运行效率,我们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以上就是3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运行情况通报. 希望各乡镇人民政府、工矿区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的效能. .